安徽省宿州經開區(qū)金河路綠化提升改造工程項目清單及控制價編制單位采購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來源:http://www.ktxxkj.cn/news/5587.html 發(fā)布時間:2022-10-18 點擊:1005
一、項目編號: DXJS-2022062
二、項目名稱:宿州經開區(qū)金河路綠化提升改造工程項目清單及控制價編制單位采購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 國華工程科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qū)太湖西路18號國華大廈6樓
成交金額:5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宿州經開區(qū)金河路綠化提升改造工程項目清單及控制價編制單位采購項目 服務范圍:宿州經開區(qū)金河路綠化提升改造工程項目清單及控制價編制單位采購項目 服務要求:滿足服務內容及要求。 服務時間:10日歷天。 服務標準:滿足招標文件及采購人要求。 |
五、評審專家名單:張浩(組長)、王學者、李艷秋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招標代理費 0 元,專家評審費據(jù)實結算,按代理合同約定執(zhí)行。注:上述費用由中標供應商在領取中標通知書前向招標代理機構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達信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博覽城42棟,聯(lián)系方式:18655770192。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宿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提出投訴。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名 稱:宿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地址: 宿州市埇橋區(qū)鞋城五路 508 號
聯(lián)系方式: 趙工 楊工 0557-391905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 稱: 達信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中豪博覽城42棟
聯(lián)系方式:18655770192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王囡18655770192